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與并購相關的融資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銀行貸款,即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模式;二是債券融資,即企業以自身信用條件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項目資金;三是股權融資,即企業通過出售公司股份籌集項目資金。企業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均屬直接融資方式。
由于我企業在德收購公司一般都是尚未進入德國市場的公司,不可能在德國銀行得到貸款或獲得融資,收購資金一般來源于國內銀行貸款,或者上市資金,或者企業自有資金。
為吸引外來投資,保障和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地區經濟發展,德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投資促進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對投資商提供政府擔保、長期優惠貸款和投資或工資補貼等。投資促進措施也適用于對并購后的企業投資,但對并購價格本身不提供任何補貼或優惠。有關投資促進措施詳見《投資促進措施》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