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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2013年初,合肥“房叔”方廣云東窗事發,其大量侵吞安置房屋的事實逐漸浮現在公眾面前。今年1月24日,方廣云的女兒與女婿因涉嫌貪污罪在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5月16日上午,該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
起訴書指控,2005年底,被告人方某、范某(方廣云的女兒、女婿),將他們二人及其子等五人戶口遷至合肥市磨店鄉站北社居委,后在該地拆遷安置過程中,時任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云利用負責審核拆遷安置的便利條件,為方某、范某偽造了虛假的證明材料,非法套取270平方米的拆遷安置面積,并在市區方橋新鎮小區占有三套安置房。后因群眾舉報,兩人將侵占的三套房屋全部退還。
庭審時,辯護人提出,兩被告人不屬國家工作人員,不具備貪污罪的主體資格,兩人本來就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安置房屋,只是屬于違規的提前安置。而據方廣云供詞稱,女兒一家按照政策當時是不具備分房資格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人與方廣云經事先合謀,并相互勾結,利用方廣云的職務之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分工實施違規遷移戶口、虛假辦理拆遷安置相關手續等行為,騙取管委會拆遷安置房及拆遷補償費,價值共計602353.1元,被告人方某、范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
鑒于方某、范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且在接到紀委電話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法院認為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遂以貪污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方某、范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分別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萬元。兩人當庭表示將上訴。
事實+
“房叔”那點事兒
2012年,方廣云等3名社區干部被舉報貪污、侵吞拆遷安置房136套。 2013年6月,合肥市外宣辦稱,已查實方廣云共為女兒、女婿、姨侄、侄女等親屬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2013年9月,安徽合肥瑤海區檢察院公布偵查查明的“合肥房叔”方廣云一案案情。方廣云利用擔任站北社居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欺騙手段侵占國家資產,非法騙取拆遷安置房屋、拆遷房屋補償費、人口安置費合計500余萬元人民幣;收受他人賄賂6萬元;濫用職權為他人非法獲取國家拆遷安置房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達1000余萬元。(騰訊新聞綜合新華網、合肥晚報等報道)